電瓶修復對電解液的情況有哪些條件要求?
電瓶修復對電解液有諸多條件要求。電解液類型必須專用,添加量要依據(jù)電瓶型號、缺水狀況等來確定,通常高度處于 10 到 15mm 之間,高于電瓶極板 15 - 20 毫米。要在沒電狀態(tài)下添加,加完后等待 5 小時以上,最好 24 小時后再充電,充電時不蓋蓋子。初次加液建議在電池使用 10 個月左右進行,每次加液 5 到 10 毫升。此外,電解液比重、液面、液溫也需注意,液位過低時要添加適量蒸餾水或去離子水。
不同容量的電瓶,其單格電解液含量存在差別,而且由于廠家不同,實際的電解液含量也會有所波動。比如早期電動車電池,十安時的6 + 7伏極板,酸含量單體大概在94 - 96ml;12安時的7 + 8伏電池,電解液含量為103 - 106ml;20安時單體為4 + 5伏,極板電解液含量在185ml到190ml ,不過這些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
在添加電解液時,操作需規(guī)范。要先從車輛上卸下電池,松開瓶塞。先用適量蒸餾水補充,再用注射器將納米碳溶膠電池活化劑與蒸餾水精確注入電池孔。完成操作后,要恢復原狀并密封好,靜置三小時后再裝車。并且同一個電池每個單格缺水情況不同,依次注入2至3毫升水即可,若有標記,則將電解液淹沒鉛板以上1公分為佳,充液后還需靜置1 - 2小時。
當電瓶虧電解液時,只能補充蒸餾水或?qū)S醚a液,切不可用純凈水代替。倘若個別孔出現(xiàn)電解液溢出的情況,必須要用注射器及時吸走,防止電池短路,影響電瓶修復效果。
總之,電瓶修復時電解液的相關條件要求細致且嚴格。從電解液的類型選擇、添加量的把控,到添加時的狀態(tài)、時間要求,再到操作規(guī)范等,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緊密相連,關乎著電瓶修復能否成功,只有嚴格遵循這些要求,才能更好地修復電瓶,延長其使用壽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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