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不處理什么后果
肇事逃逸事故將認定為事故當事人不負責任駕車離開現場,報案后未履行現場等待處理義務,棄車離開現場的交通事故。事故現場,然后返回。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明知發生交通事故,駕車或者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不負責任,駕車離開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涉嫌醉酒、無證駕駛,報案后不履行現場等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往醫院,但不報案,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往醫院,但為傷者或其家屬留下虛假姓名、虛假地址、虛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在偵查過程中逃逸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不承認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當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協商未達成協議或未經協商支付賠償費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真實情況,并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以上八種行為都可以認定為交通事故中的逃逸行(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為,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第《關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釋》號規定,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
(一)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3人以上死亡的,對事故負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此外,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的,應當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未取得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明知駕駛安全裝置不完善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機動車的;
(四)明知駕駛無證機動車、報廢機動車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六)逃離事故現場,逃避法律追究的。
至于你提出的“不參與事故處理算逃逸”的問題,沒有參與事故處理的不能簡單說構成逃逸。這需要根據他的動機和行為來確定。如果他故意逃逸,屬于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你可以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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