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顧:
一營銷公司在網上發文稱某科技公司研發的無人駕駛技術產品“會直接干掉1億底層司機?!痹谄湮恼轮斜惶峒暗目萍脊疽郧址该u權起訴該營銷公司。案件經過一審、二審,最終判決該營銷公司構成侵權,須承擔相應責任。處罰結果是在相應平臺發布道歉聲明,同時賠償其損失5000元。


應當如何評價這一案例呢?
首先筆者認為無人駕駛技術的研發初衷可以多元解讀,從取代人類駕駛員的角度來分析也并無不妥;但是該科技公司認為營銷公司缺乏行業報告、權威數據,其進行的解讀是主觀臆測,所以才有了最終判賠的結果??陀^上確實沒有相關行業報告和所謂的權威數據,所以類似的解讀還是要謹慎措辭。

其次沒有所謂的1億底層司機。
以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發布的《2025年貨車司機從業狀況調查報告》為參考,其提到的貨車司機人數是3800萬人;公交車司機人數、出租車司機人數、網約車司機人數沒有最新的準確數字,能參考的都只是曾經的數據,比如2023年《城市公共交通就業白皮書》中提到全國持證公交車司機人數是428萬人,2024年和2025年的準確數據并不了解。但相信全部加在一起也遠遠達不到所謂的“1億底層司機”的數量。
沒有準確的數據卻又編出一個數據,其行為客觀上屬于詆毀,被判賠償道歉也就不奇怪了。

但是,自動駕駛技術產品或汽車是否會取代一部分職業司機呢?
筆者認為當然會。
以物流運輸行業為參考,其運輸成本里最高的一項就是人力成本;說穿了就是司機的收入是最大的成本;自營車輛需要考慮到合理的營運收入,職業駕駛員也有相對高的薪資報酬,而這些成本都要轉嫁到被運輸的商品之上,其成本一部分需要企業來承擔、一部分需要消費者來承擔。
所以如何降低運輸成本則成為行業普遍關注的話題。
而使用無人駕駛技術就是最佳的降本方案,即便具備自動駕駛能力的車輛售價偏高,但在完整的服役周期里依然能幫助企業大幅降低經營壓力。

對于城市公共交通而言,公交車自然也期望使用這種技術;公交車在除出行高峰期以外的時間段里,其客座率是很低的,于是諸多公交公司都要依靠補貼才能運轉。所有公交公司特別需要降本增效,而不知疲倦的自動駕駛汽車可以保證效率,同時還不需要報酬;那么如果有這樣的汽車自然會獲得企業的青睞,同時,司機們也會逐漸被相關技術產品取代。

綜上所述,自動駕駛技術當然是會取代人類司機的,但最終能取代多少,目前還沒有數據來支撐;但“部分被取代”總還是可以預見的結果,所以撇開上述案例中的MCN機構的夸大描述不談,自動駕駛技術和人類司機的就業市場空間的沖突也確實是需要關注的話題。
在一個人口大國里,保證基礎就業是非常有必要的。
當然推進技術研發與進步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只不過技術發展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的匹配更加重要;然而這就不是一個領域的行業分析人員所能夠討論的話題了,相信頂級智庫們一定有妥善的方案,現在還是拭目以待就好。
就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