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停止使用是什么意思
駕駛證處于停止使用狀態,該怎么恢復正常的狀態,需要看是什么原因導致駕駛證被停用:
1、c1以上的駕駛證被扣分沒有及時參加年審,駕駛證就會被停止使用,需要申請參加補審。如果三年沒有參加年審,就會被降級處理,再不去辦理降級就會被注銷掉駕駛證。
2、駕駛證有效期過期沒有更換新的駕駛證,就算過期一天的駕駛證也是不可以使用了,需要去車管所辦理滿期換證,才可以正常使用。過期一年內可以正常辦理,過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需要參加科目一考試才可以辦理,但是如果過期3年以上駕駛證被作廢,需要重新考駕駛證。
3、如果一個周期記滿12分,駕駛證會被停用,想要恢復駕駛證需要參加滿分教育,如果兩年內沒有處理,就會被注銷掉駕駛證不能恢復。超過24分的還需要參加科目三的考試,才能恢復駕駛證的駕駛資格。
4、如果是一些嚴重違法行為,駕駛證被強制注銷、撤銷、吊銷等,是無法恢復的,需要等限定考駕駛證的時間過了,才可以考駕駛證。比如:醉駕被吊銷駕駛證,需要五年后才可以重新報名考駕駛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使用微信掃描二維碼
即可進入交流群

使用微信掃描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