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有哪些責任和義務
2024-11-26 13:28:51
作者:資訊小編
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這些責任和義務。
首先,車輛駕駛人得立即停車,保護現場。要是造成人身傷亡,必須馬上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變動現場的,得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要協助。
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撤離的要迅速報告交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要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
其次,發生交通事故后,以下這些人可能有賠償責任。交通肇事當事人,包括司機、行人等。還有他們的法定監護人、工作單位、肇事車輛所有人,沒做好安全保障措施的施工或道路管理單位。要是車子質量問題導致事故,生產和銷售廠家也要負責。
另外,在一些情形下,車主得負連帶責任。比如個體戶雇用司機運輸出事故,肇事車輛承包、租賃期間出事,司機執行職務擅自活動出事,車輛掛靠單位,合法占有人經車主同意交車出事,司機非執行職務且未經同意擅自用車等。
再有,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有這些情形需承擔全部責任。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違反信號燈控制通行,逆向行駛,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追尾,倒車或溜車時碰刮,機動車變更車道,超越前方正常車輛,駛入非機動車道刮撞,違反裝載規定造成事故,貨物遺灑、飄散導致事故,開關車門時造成事故等單方過錯行為。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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