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航控制已啟用巡航控制系統啟用,并根據方向盤上的下列巡航控制開關的打開狀態調節車速:?接通/關閉?恢復?-設置?高增速?高減速如要啟用巡航控制系統,保證車速在40.2公里/小時(25英里/小時)以上,將巡航“On/Off”(打開/關閉)開關轉到ON(打開),短按“?SET”開關。發動機控制模塊將啟用巡航控制系統,并記錄車速。發動機控制模塊向儀表板組合儀表發送一條串行數據信息以點亮組合儀表中的巡航控制啟用指示燈。參見車輛《用戶手冊》以了解巡航控制打開/關閉指示燈和駕駛員信息中心(DIC)信息的位置和操作。啟用巡航以后,可以使用上述四個開關(–設置、高減速、–恢復、高增速)來改變巡航控制的設置速度?!皑CSet(設置)”開關在啟用時是減速方向的第一檔位置?!癉ecreaseHigh(高減速)”開關在啟用時是減速方向的第二種狀態?!皑CRES(恢復)”開關在啟用時是增速方向的第一種狀態。“IncreaseHigh(高增速)”開關在啟用時是增速方向的第二種狀態。巡航控制系統啟用時踩加速踏板,能使駕駛員越控巡航控制系統,將車速提高到當前設定車速之上。松開加速踏板時,車速降低,并恢復到當前設置的車速。當巡航控制啟用并保持在設置速度時,如果車速因下坡而超過了設置速度,則可能使用制動器來維持設置速度。停用巡航控制將使任何制動動作中斷。駕駛員也可以通過“-SET(設置)”開關和“RES(恢復)”開關,超控當前設置的車速。巡航控制系統啟用時,長按“?SET”開關將使車輛從當前設定車速減速,無需解除巡航控制系統。發動機控制模塊可能指令采用自動制動來獲得所需的減速。松開“-SET(設置)”開關后,發動機控制模塊將記錄車速并保持此車速作為新的設定車速。巡航控制系統啟用時,長按“DecreaseHigh(高減速)”開關,將使車輛在無需停用巡航控制系統的情況下以大于“–SET(設置)”開關提供的減速速率從當前設置車速減速。松開“DecreaseHigh(高減速)”開關后,發動機控制模塊將記錄車速并保持此車速作為新的設定車速。此外,發動機控制模塊可能指令采用自動制動來獲得所需的減速。巡航控制系統啟用時,短按“?SET”開關將使車輛以每按一次降低1.6公里/小時(1英里/小時)的幅度減速,最低車速為38公里/小時(24英里/小時)。巡航控制系統啟用時,短按“DecreaseHigh(高減速)”開關將使車輛以每按一次降低5公里/小時(5英里/小時)的幅度減速,最低車速為38公里/小時(24英里/小時)。可能使用制動器來達到所需的減速,從而獲得新的設定速度。巡航控制系統啟用時,長按“RES”開關將使車輛提高到比當前設定車速更高的速度。松開“RES(恢復)”開關后,發動機控制模塊將記錄車速并保持此車速作為新的設定車速。巡航控制系統啟用時,長按“IncreaseHigh(高增速)”開關,將使車輛在無需停用巡航控制系統的情況下以大于“–RES(恢復)”開關提供的加速速率從當前設置車速加速。松開“IncreaseHigh(高增速)”開關后,發動機控制模塊將記錄車速并保持此車速作為新的設定車速。巡航控制系統啟用時,短按“RES(恢復)”開關將使車輛以每按一次“RES(恢復)”開關增加1.6公里/小時(1英里/小時)的幅度加速。巡航控制系統啟用時,短按“IncreaseHigh(高增速)”開關將使車輛以每按一次增加5公里/小時(5英里/小時)的幅度加速。在踩下制動踏板或按下“CANCEL(取消)”開關關閉巡航控制系統后,瞬時激活“RES(恢復)”開關將恢復至以前的車速。巡航控制已停用發動機控制模塊(ECM)將根據以下開關發出的信號,停用巡航控制系統:?制動踏板位置(CPP)傳感器?接通/關閉開關?巡航控制取消開關制動踏板踩下時,巡航控制系統將停用。當踏板達到極限位置時電壓信號增加,車身控制模塊(BCM)通過制動踏板位置傳感器信號電路監測制動踏板位置傳感器。發動機控制模塊通過一項離散輸入和一項來自車身控制模塊指示制動狀態的串行數據信息,監控制動踏板位置信號。當任一信號顯示制動踏板踩下時,發動機控制模塊將停用巡航控制系統。巡航控制“On/Off”(打開/關閉)開關轉到OFF(關閉)時,或者巡航控制開關取消開關接通時,巡航控制系統將停用。車身控制模塊(BCM)確定巡航控制取消開關何時被激活。當常開取消開關閉合時,車身控制模塊在巡航控制功能開關電路上檢測到一個預定電壓信號。當巡航控制打開/關閉開關置于“OFF(關閉)”位置時,或者點火開關置于“OFF(關閉)”位置,發動機控制模塊存儲器中的速度將被清除。車身控制模塊向發動機控制模塊發送串行數據信息,以停用巡航控制系統。巡航控制系統停用時,ECM向儀表板組合儀表(TPC)發送串行數據訊息,以熄滅巡航啟用指示燈。每次巡航控制系統停用時,發動機控制模塊將記錄系統停用原因。發動機控制模塊存儲器將記錄最后8次停用的原因。故障診斷儀將顯示最后8個“CruiseDisengageHistory(巡航控制停用歷史記錄)”參數,對于這8個參數中的每一個參數,將顯示約50個可能原因中的一個。要在故障診斷儀參數內顯示停用原因,巡航控制系統需處于啟用狀態且請求停用。如果請求系統啟用時出現禁止啟用,則最近的禁用原因會記錄在發動機控制模塊存儲器中。故障診斷儀將顯示最近的禁用原因,其中將顯示約50個可能原因中的一個。巡航控制被禁用當存在下述任何情況時,發動機控制模塊(ECM)將禁用巡航控制系統:?在本次點火循環中,發動機控制模塊未檢測到車身控制模塊(BCM)激活制動踏板。?巡航控制系統DTC已設置。?車速低于38.6公里/小時(24英里/小時)。?車速過高。?車輛掛駐車檔、倒檔、空檔或1檔。?發動機轉速過低。?發動機轉速過高。?系統電壓不在9到16伏之間。?防抱死制動系統(ABS)/牽引力控制系統(TCS)激活0.5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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