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今年1.13日我在當地領克中心全款購買了一臺領克01(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汽車,當場未進行驗車,原因有三,其一工作人員未提醒,其二我們經驗不足誤以為提車當天才有驗車環節,其三車身布滿厚厚灰塵根本無法正常驗車。1.15日領克中心告知驗車沒有排上隊,返回。1.16日中午我在手機app端選號成功。當天傍晚接到領克中心電話告知車輛被劃傷。1.17日我們全家親自去現場查看,才發現車輛不止刮傷,還被撞出凹痕。詢問后,領克中心工作人員沒有正面回應車輛受損的細節問題。我的訴求很明確,換車或者退車,但領克中心表示車子已經在國家報備不可能辦理退換,只能維修。經過12315工作人員協調,領克中心的總經理同意與我們對話,并告知是在驗車路上被垃圾車撞擊導致,而代辦合同上明確寫道車輛在代辦期間若發生碰撞刮傷,代辦人只需要負責維修。個人認為這位總經理的說辭是想把車輛損壞的責任部分推卸給一個莫須有的第三方,而所謂的代辦合同甚至可以縱容4s店大膽出售瑕疵車給客戶,只要在代辦期間告知車子存在故障就可以規避一切責任?同時,領克中心與消費者是否僅僅只是代辦關系?我們一家人經過兩個月的辛苦挑選才定下這款車,是因為相信國產品牌的技術能力越來越好,相信吉利汽車的服務能力優于合資車,卻鬧的如此尷尬掃興。同時在此發帖也是想請教各位車友,給我點建議,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更好的維護我的權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