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車輛在出保之前,都在4S店進行車輛的保養,貴也貴不了多少、省也省不下來啥,所以省下這個錢沒意義;省了鹽、沒準就酸了醬,的確新三包規則不要求強制在店內保養,但在外邊保養真出了問題的時候,4S店扯皮、耍賴的能力遠超您的想象,您當然不會向不公平低頭,但您沒有時間、沒有精力去和4S店耗,所以為了減少風險、隱患,建議您車子出保之前,盡量在4S店進行保養,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現如今新三包法的確規定不強制在4S店進行保養,但理想與現實終究存在差異;在理想之中我們只要在具備資質的汽修店進行保養,即便車輛出現問題,4S店也會無條件負責;但實際上哪怕在有資質的汽修店保養,可出現問題之后,4S店依然百般推諉,絕對不會痛痛快快的給您解決問題;新三包規則終究是好的,但約束力太小、太空洞,實際上無法形成對消費者足夠的保護能力;而從利益角度去看,4S店也不可能表現主動,推諉是必然的。。。汽車后市場時代的到來,導致單單只靠賣車是賺不到什么利潤的。。。汽車后市場時代的到來,決定了現如今單依靠賣車賺取的利潤太低,而主要盈利點由賣車逐漸向賣后續服務轉移,簡單點說就是經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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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過去可以靠賣車而賺錢,而現如今經銷商靠賣車賺不到多少錢,所以逐漸將盈利方向逐漸向購車后的各類服務偏移;比如現如今的經銷商更注重在保養、精品方面的盈利,這就是經銷商為什么這么抗拒車輛在外邊保養的原因,因為在4S保養的利潤很可能是經銷商口中最后的一塊肉,它會把這塊肉吐出來么?所以三包規定不可強制在4S店保養,但實際上沖擊到經銷商的利益,利益之上從來就不曾有過讓步、妥協;所以在這種思維背景下,不在經銷商處保養的車,4S真不愿意管;樂樂呵呵的去管,只能證明經銷商已經默認不在4S保養的車輛依然在保,那么就會有更多的車主選擇在外邊保養,經銷商最后的一塊肉離丟掉也就不遠了;所以經銷商在態度上必然要表現出絕對的抵制,即便確定出現的問題與不在店內保養沒有因果關系,也不會痛痛快快的給您處理問題,好歹先拖三個月,這倒不是4S不想給您處理,這往往是傳遞一個信號,告訴那些在店內保養的車主,在外邊進行保養出問題是很麻煩的;所以您在外邊保養、的確省了小錢,但如果出現問題,您搭進去的可能是幾個月的時間、精力,值得么?省鹽、酸醬、賠大發!不在4S店保養、車子出現問題,絕對、絕對是小幾率的事件,但攤上了就是百分之百;這就好比我們小時候吃的糖丸,為了預防小兒麻痹的問題,可這個病本身就是極小幾率,但為了避免這個極小幾率,我們不還是去花錢、去吃糖丸預防么,對吧?最新的三包政策已經規定,家用汽車質保期內可以不在生產者授權的4S店等保養,出現的質量問題只要與該保養沒有因果關系,或者說在其他汽車4S店保養未造成損壞的,經營者不能免除三包責任!新三包規則看似很美好,但實際上還是有些蒼白,對于消費者無法形成強有力的保護。。。上面這段引用就是新三包法對于車輛不在4S店保養進行的詮釋,重點就是黑體字部分,描述的很清楚,可以在外邊保養,但出現了問題首先得證明與在外邊保養不產生因果關系,這個因果關系誰去證明???還不是得車主自己去證明?外邊汽修廠有資質,難道就能證明與出現的問題沒有因果關系?高學歷者還會犯低端錯誤呢,對吧?4S店保養出現問題,人家理所當然得管,在外邊保養后出現問題,憑什么讓4S店管呢?這里面就說不清、道不明了,誰不知道4S店的扯皮、耍賴能力超強啊,所以不在店內保養,出現問題真說不清、道不明,最終的暗虧就得車主自己來吃。。。所以就目前而言,出保前還是在4S店進行保養更妥當;雖然多花了些錢、但卻能避免很多未知的麻煩,不要總覺得經銷商、4S店欺負消費者,真正的問題在于司法對咱們消費者的保護力度不夠;沒有法律、規則的強勢制約,那么經銷商必然會興風作浪,這種邏輯在任何位面都適用;新三包規則的確指引了一個全新的方向、希望,但做的并不夠徹底、也沒法對消費者形成絕對的保護,所以就希望未來可以更加完善吧;但目前未出保的車輛還是在4S店進行保養最理性,想省錢是好事,但錢也得分怎么個省法,有的錢不能省,省了也許就會換來日后沒完沒了的麻煩。。。所以建議您首保之后還是在4S店保養,徹底出保后就隨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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