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車輛限號最新規定:按機動車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實行工作日每天限行兩個號。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1和6的機動車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對應調休的工作日限行。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2、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出租汽車、校車、殘疾人專用車;3、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4、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環保、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押款、保險查勘、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等專用車輛;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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