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費的處理方法如下:1、保險公司自事故發生之日起最長30日內作出定損報告;2、在保險事故發生以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進行提出索賠時,如果保險公司認為需要補交一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應該及時的一次性通知到對方;3、如果材料齊全以后,保險公司也應當及時的作出核定,對于情形復雜的狀況,也應當在30天以內作出核定,并且需要將核定的書面結果通知對方;4、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部分,保險公司要在賠付協議達成以后的10天內完成支付賠款;5、如果不屬于保險責任的部分,應當在作出核定結果的3天以內發出拒賠通知書并說明理由,也就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6、至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如果在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的二年時間不行使而自動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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