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汽車產品的缺陷是汽車產品召回的法律原因。所謂缺陷,是指由于設計、制造、標注等原因,在同一批次、型號或者類別的汽車產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的情形。生產者對他們生產的汽車產品的質量負責。具體而言,制造商負責召回在中國制造和銷售的缺陷汽車產品,進口商負責召回有缺陷的進口汽車產品。對“缺陷”以外的汽車產品質量問題,由生產者、銷售者依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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