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后,汽車將不再需要在擋風玻璃上貼保險標志。保險注意事項如下:1。不要重復保險:投保車險要避免重復保險。即使車主重復投保一個險種,在賠款時也不會獲得超額賠付;2.不要超額投保或投保不足:超額投保或投保不足都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根據《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出部分無效。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3.仔細審核保險單據:要檢查第三聯是否用白色無碳復寫紙打印并印有淺棕色防偽背景,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作'字樣,右上角是否印有'僅限xx省(市、自治區)銷售'字樣。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