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一個周期內扣12分。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具體介紹如下:1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2.參加安全學習: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3.科目一復試: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考試合格的,予以清場,并交回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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