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中重型貨車強制報廢,使用年限超過12年的小型貨車強制報廢。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強制報廢規定如下:1。規定一:修理調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車輛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的。2.規定二:經修理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達不到在用機動車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的。3.規定三: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4.規定四:達到一定的使用年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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