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個月可以驗車。以下是車輛檢驗的相關法律法規:1。規定時間:驗車時間不得超過規定時間,驗車時間可提前3個月或推遲1個月。2.扣罰款:一旦未經檢驗的車輛上路,交警部門將暫扣該機動車。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駕駛員處以20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以下罰款,扣3分。同時,去年10月1日,公安部發布《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處200元以下罰款。3.強制報廢:根據2013年發布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檢驗期滿后,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