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以下是相關介紹: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2.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實施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3.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4.考試合格的分數應當清零,并交回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5.拒絕參加學習或者參加考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宣布停止使用你的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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