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繳和吊銷駕駛證的區別如下:1。性質不同:吊銷駕駛證是指依法取得駕駛證后,因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銷的情形。駕駛證收繳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反交通法規的機動車駕駛人實施暫停駕駛資格一段時間的行政處罰。2.不同機關: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第103010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人處以罰款或者暫扣駕駛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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