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次數不得超過5次。第五次聘任考試仍不合格,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你必須從科目一起重考。以下是駕照考試的相關規定:1。初次申請:首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新增準駕車型時,車管所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一日內出具駕駛技能考試合格證明。2.作廢作廢:駕駛技能考試合格證書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在有效期內未完成考試的,已通過考試的科目成績作廢。按照規定,已經過時作廢,所有費用都要重新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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