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在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負同等以上責任,不構成犯罪的;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的記錄;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考試的,將被強制降級。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八條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管所應當取消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30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負同等以上責任,不構成犯罪的;2.有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記錄;3.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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