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汽車年檢要帶以下資料:1。車主需提供車輛行駛證、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車船稅完稅證明、車上滅火器、三腳架。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完畢后,他可以直接去車管所領取檢驗合格標志。2.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檢表》,按當地車管所規定的日期送到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后,由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檢表》上加蓋印章(* *年* *車管所檢驗合格);3.對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時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向原車管所提出申請并報告,委托駐地車管所進行檢驗。檢驗結束后,將檢驗結果告知原車管所。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年檢的車輛,應提前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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