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科駕駛大型車輛最高可達90分,其他準駕車型最高可達80分。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三十五條,各科合格標準如下:1。初試滿分100分,90分合格;2.科目二考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合格90分,其他準駕車型,合格80分;3.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知識滿分分別為100分,分別達到90分為合格。科目二考試的其他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四條每科考試一次。考試不及格的可以補考。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報考人員重新預約考試。不過,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將在十天內進行。科目三:未通過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通過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在學習駕駛證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定次數不得超過5次。第五次聘任考試仍不合格的,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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