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考試的期限是三年。三年內可以申請延期,三年后不能申請延期。如果您的測試結果無效,您可以重新注冊測試。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三十八條規定,申請人在場地和道路上學習駕駛的,應當按照規定取得駕駛學習證書。駕駛證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在有效期內未完成考試的,已通過考試的科目成績作廢。駕駛證可以是紙質的,也可以是電子的。紙質行駛證和電子行駛證具有同等效力。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打印或下載駕駛證書。第五十三條直轄市、設區的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同級公安機關應當每月向社會公布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人員的考試質量、駕齡不滿三年的駕駛人的交通違法率和交通事故率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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