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對汽車內飾進行改裝,是不需要去車管所備案的。《機動車登記條例》規定: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變更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的,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可以選用的發動機除外;(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相關技術數據,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汽車內飾翻新:其實汽車的內飾部分是汽車改裝容忍度最高的部分。無論是汽車座椅的顏色,汽車的中控,還是內飾的高碳纖維等內飾部件,都沒有問題,前提是不能改變汽車的內部結構,比如擅自增加座位數,這是絕對不允許的。否則,你開車上路會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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