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到期后,需要盡快更換駕駛證。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在駕駛證到期前90天內,可以在車管所申領新的駕駛證。駕駛證有效期滿一年內,駕駛人也可以直接到車管所申請換證。駕駛證期滿一年以上不滿二年,在駕駛證注銷時為可恢復狀態,駕駛證人員可以通過相關考試重新申請恢復使用駕駛證。駕駛證期滿二年以上,需要重新申領駕駛證,取得駕駛證,具太平洋汽車駛機動車資格。相關規定: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23號令)第67條第1款第7項規定,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但規定中第67條第3款規定,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機動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可以恢復駕駛資格。c1駕駛證換證所需材料:c1駕駛證到期換證,需攜帶兩張身份證復印件、兩張1寸免冠彩色近照及身份證原件、原駕駛證、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也可在車管所免費體檢)前往車管所,在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后,即可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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