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一般都開幾年小型私家車從出廠到使用的時間超過15年,即被強制報廢。現在的規定是:小型私家車行駛60萬公里后,即被強制報廢。1、如果按照私家車的一年的平均
里程(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是兩萬公里,60萬公里的使用量足夠私家車使用三十年!一定角度上可以說提高了私家車的使用年限。但是對頻繁用車的人來說,這個規定就不盡如人意了。比如出租車司機,大部分時候每天行駛幾百公里,60萬公里的里程可能不夠用。2、除了60萬公里的報廢規定外,還有這樣一些規定。新車雖然是六年免檢但并非“不檢”,而是“六年免上線檢驗”。因此新車在六年內需要車主自行到車輛管理所領取車輛檢驗合格的標志,如果車輛長期沒有車管所開具的年檢合格的標志,那么車輛很可能會被強制報廢。并且沒有年檢合格標志的車輛,即使車主買了車險,發生事故后,車險公司可能會不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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