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不可以復議。對于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可以申請復核,要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內提出。若對交通具體的行政行為有異議,可以進行行政復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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