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機動車違章的處理辦法: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前往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的銀行繳納相應的罰款,就可以處理違章行為,即消除記分。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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