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鑒定機構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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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選擇,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通事故案件在訴訟階段當事人可以申請鑒定機構就交通事故進行鑒定,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選擇,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準許鑒定申請的,應當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鑒定人。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依職權委托鑒定的,可以在詢問當事人的意見后,指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鑒定人。人民法院在確定鑒定人后應當出具委托書,委托書中應當載明鑒定事項、鑒定范圍、鑒定目的和鑒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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