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個體工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進行年檢。市場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示年度報告和登記相關信息。市場主體應當將營業執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從事電子商務經營的市場主體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者相關鏈接標識。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四條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應當對其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第十五條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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