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當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要賠償。在交強險中,被保險人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不論相關交通事故是否由侵權人故意制造,保險公司均應承擔交強險理賠責任。保險公司在交強險中唯一的免責情形是該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侵權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情形并不在其免責范圍內。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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