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復審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復審合格的,由發證部門在證書正本上簽章。 按照規定,叉車駕駛證2011年以前發的證每兩年年審一次,2011年7月份以后發的證是4年年審一次,每次年審都需要4天的時間。而且是初次領證的和年審的都在一起,前3天學習,最后一天才考試,考試通過后給予年審。 叉車年審流程如下: 1、填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取證申請表》 2、照片兩張。 3、身份證復印件。 4、操作證原件。 5、本人親自參加培訓結業單。 叉車駕駛證屬于特種車輛駕駛證 ,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去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按照規定,叉車駕駛證需要進行復審,持證人員應當在證件期滿前申請復審,逾期不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主管部門將給予注銷作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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