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家用車使用15年或行駛60萬公里后報廢。但我國法律沒有規定非營運家用車強制報廢。只要符合年檢標準和報廢標準,就要求繼續使用,不需要審批。
2.家用汽車使用壽命說明:
3.1.車輛報廢年限是指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按座位數和服務期規定的安全檢查制度。根據規定,小型和微型非營運客車、大型非營運轎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沒有使用年限限制。
4.2.2013年1月14日,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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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務部網站2013年1月14日發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明確提出根據機動車使用情況、安全技術和排放檢驗情況,國家對符合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該規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5.3.2020年車輛報廢年齡最新規定:取消非營運車輛駕齡規定,私家車行駛
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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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限制在60萬公里。6年內免檢,6-15年年檢,15年以上每年兩次。只要年檢能過,就可以繼續上路。出租車和網約車強制報廢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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