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陪同的駕駛人應乘坐在副駕駛位置,對實習駕駛人進行指導。實習期駕駛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根據調查證實的實習期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及過錯,認定事故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陪同的駕駛人強迫實習期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駕駛人應承擔事故相應責任。對于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對陪同人員處以20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123號令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樣式的實習標志。交警提醒,實習期駕駛員駕車時沒有在車身后部粘貼、懸掛統一標志;粘貼、懸掛標志無法被正常識別;粘貼、懸掛標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標志等情形,都將被視為未貼標,處 200元罰款。123號令第六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注銷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換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沖紅燈或有一次酒駕行為,就將被注銷駕駛資格。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