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也就是汽車交強險,過期8個月想要繼續使用只能重新繳納保費,并且只能按照新保付費。只有過期三個月以內的才可以續保。根據相關規定,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同時,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如果這8個月你沒有開車那么沒有什么問題,但是如果你在交強險過期以后還繼續駕車行駛,一旦被交警抓到會受到非常嚴重的處罰。這一點一定要注意。如果是普通險種則沒有什么問題,只是出現交通事故以后只能自己出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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