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機動車報廢年限如何計算?”有以下相關內(nèi)容介紹:
機動車報廢年限的計算方法:
1、根據(jù)《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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