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使用六年的摩托車不能再上牌了,因為從2019年7月開始,國家對尾氣排放有了新的規定。排放標準達不到國四標準的摩托車一律停止生產、銷售和上牌。六年前的摩托車還符合國三排放標準,顯然不能再上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包括摩托車在內的所有機動車應當自購買之日起三個月內到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登記上牌手續。超過三個月不辦理的,要收滯納金。并且摩托車發票在車輛報廢后即15年到期。摩托車不報廢,摩托車發票就一直有效。因此,為防止繳納滯納金,車主應及時到車管所進行車輛登記。
根據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自2022年5月1日起,車管所會同有關部門在有資質的摩托車銷售企業開展摩托車牌照銷售,一站式方便機動車所有人購車、投保、納稅、登記。
此外,無牌摩托車不能上路行駛,否則將被罰款、扣分或拘留。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標志或者辦理相應手續,并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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