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出租車需要的文件有:
1.C類以上包括C類機動車駕駛證。
2.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
3.出租車駕照。
4.駕駛執照。
5.健康證明。
6.服務監督卡(交通局發放)
擴大申請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的條件如下:
1、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3年以上,且近3年內未發生同等及以上責任重大交通事故。
2.非本市常住人口的駕駛員,需要辦理暫住人口管理手續,提供居住證。
3.初中以上或同等學力,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學歷證明;男60周歲以下,女5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并能提供二級甲等醫院體檢證明。
經營出租汽車需要具備的條件如下: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有本市城鎮戶口或有效期內的暫住證。
3、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4.18周歲以上,男60周歲以下,女55周歲以下。
5.初中畢業或以上。
6.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
7.持有與準駕車型一致的駕駛證,且已駕駛兩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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