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檔案不轉移,對新車主和原車主都有影響,對業務辦理、上路行駛等都有影響。甚至嚴重的會被交警處罰。
車輛已備案但未過戶,車輛仍歸原車主所有。如果車輛備案遷出,車輛會從之前有牌照的車管所轉移到另一個車管所,這樣車主就沒有發生變化,還是原來車主的。如果是第二次手機文件過戶,這就是把車輛過戶到別人名下,賣給別人。這時候車輛是別人的,就意味著文件轉移和轉移。
備案后不落戶可能帶來以下后果:
1.車主辦理其他轉移登記業務將受到限制。
2.未落戶的車輛,在車管所沒有備案的,視為黑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的規定,被交警發現后要扣12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將處以警告和20-20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的罰款。
3.車輛發生事故后,原車主會受到牽連。
4.原車主號牌符合保留舊號牌條件的,仍不能繼續使用舊號牌。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建議在備案后一個月內盡快完成落戶和領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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