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2020年4月16日發布的《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號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包括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管理(《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自《目錄》之日起,購買《目錄》所列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買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注明的日期。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