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相隔十天。通過科目一考試后,可以至少每十天預約一次科目二考試。是公安部關于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說明的命令,全國都一樣。
科目一與科目二之間的時間:首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人預約科目二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客車、輪式自行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取得駕駛技能準考證后十日內預約考試;
2.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取得駕駛技能準考證后二十天預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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