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購置稅最遲應在60日內(nèi)繳納。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納稅;進口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納稅;自產(chǎn)、贈與、獎勵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應一次性繳納。
車輛稅支付:
1.納稅人到地稅服務大廳,在相關窗口辦理繳納車輛購置稅(攜帶購車發(fā)票原件、購車發(fā)票稅務電報原件復印件、產(chǎn)品出廠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車主身份證及復印件、納稅申報表);
2.納稅人在線登錄稅務APP,省時省力;
3.支付一定的手續(xù)費,由4S店的工作人員辦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條申請機動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來源證明;
3、機動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要求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新車購置稅正在繳納:購買應稅車輛,應向車輛注冊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購買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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