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車換新車不換牌照?
1、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第五十二條: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2、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3、車主選定好車型,交納購車款以后,經銷商(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會為車主提供廠家的汽車質量合格證和有效期為三天的車輛移動證,并開具購車發票。在開具購車發票時,車主需要提供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