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相關內容,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考試十天之后進行預約補考。如果科目二、三考試沒有通過,也不進行重新補考的,成績仍為不及格。不管是科目二還是科目三,一次考試不通過的話,是可以進行下一次補考的預約的。另外這兩科的補考時間都是在考試結束十日后進行。如果一次補考不及格或者是不參加補考的,考生此次的成績仍然是不及格,還是需要再次進行補考的,但是在駕駛技能準考證的有效期內,科目二以及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是不能超過五次的,所以考生在第五次的補考中成績不及格或者沒有參加考試,那么其他已經及格的考試科目成績也會被作廢。因此考生在進行駕駛技能考試的時候,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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