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經注冊,到對應的注冊銀行,取消之前的辦理,然后重新申請。如車牌號原持有人辦理過ETC業務,后因出售或轉讓等各種原因取消與原車的關聯,車牌號未同時轉讓,已注銷.已綁定的ETC業務不隨車。當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標一起取消時會發生這種情況。解決辦法有兩種: 1、聯系之前的車主,讓其攜帶身份證和ETC設備到對應網點注銷。當原車主解綁ETC對應的車牌號后,新車主可以重新申請。 2、如果無法聯系到前任車主,新車主可攜帶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駕駛證、保險單等能夠證明車輛權屬的相關證件,就近到ETC服務中心辦理。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