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約保證金的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建筑工程履約保證金比例:根據(jù)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
二、履約保證金的收取主體:法律法規(guī)對履約保證金交付給誰沒有明確規(guī)定。從表面上看,履約保證金與合同履行密切相關(guān),似乎應該由采購人收取,但這是片面的。政府采購具有公共政策功能,政策功能的體現(xiàn)應是全方位、具體的,包括對履約保證金的管理,集中采購機構(gòu)不能讓履約保證金變成采購人手中可以任意處置中標人的武器。其實采購人不恰當?shù)厥褂寐募s保證金的情況時有所見,如以履約保證金作為要挾條件,迫使中標人增添或改變部分合同內(nèi)容,以履約保證金抵合同預付款,合同執(zhí)行完畢后履約保證金遲遲不退還或被占用。從這個角度上說,履約保證金應由集中采購機構(gòu)收取,從而保持操作的連貫性、一致性,集中采購機構(gòu)作為中間方,能站在公正立場上正確處理履約問題,同時也便于對采購人與供應商進行有效控制,維護雙方的合法權(quán)益。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八條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