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過戶需要本人到場嗎?
車輛過戶不需要雙方本人到場。本人如果實在不能到場,只要委托代理人帶車主或買方的身份證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再加上車輛過戶所需要的證件到場代辦即可。
但是要求代理人有濟南身份證或外地戶口有暫住證。
不過,最好過戶雙方都能夠親自到場。一方面是為了能夠清楚了解過戶二手車的責任歸屬,也能夠避免過戶后因自己當時不在場而無法證實或者解決的矛盾。
基本流程:
車管所查檔 → 刑偵、工商驗車 → 領取行駛證受理回執 → 領取行駛證正本 → 購置稅過戶 → 保險更名。
所需材料
(一)《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
(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原件或者原件及復印件。其中,二手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單位出具的調撥證明應當是原件。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原件(海關監管的機動車)。
(五)行駛證原件。
(六)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原件(張貼機動車標準照片和車架號拓印)。
(七)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八)機動車標準照片1張。
(九)《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請的機動車登記和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