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禁摩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從2014年9月1日起,佛山中心城區正式開始全面禁止摩托車通行。
佛山市政府發布消息,公安部門將在限摩區域主干道、主要出入口通過固定、流動崗點和電子警察,查處摩托車違法上路。對無牌無證、套牌假牌、有多次違法記錄或跨區、外市籍等摩托車交通違法,公安部門將予以嚴查嚴處。對已達報廢標準仍上路行駛的,一經查獲當即查扣,強制報廢。
佛山市政府發文強調,為防止禁摩后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增多,公安部門將強化對電動自行車在中心城區禁行區域違法上路行駛的執法工作。
二、相關部門對查獲違法上路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造冊,了解掌握該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企業,并定期提交工商、質監、稅務等部門,查處違規生產、銷售的企業。
三、佛山在中心城區全面禁摩的同時,對部分區域則放寬限摩政策,即將“一戶一摩”調整為“一證一摩”。即部分鎮街戶籍居民持摩托車駕駛證可登記上牌一輛摩托車,但名下已有汽車等情形除外。
其中,自2014年6月1日起,高明區摩托車登記入戶政策開始優化調整,荷城街道三洲、西安和富灣區域開始改變以往的“一戶一摩”政策為“一證一摩”。
南海區方面,除桂城街道外,其他區域對持南海區戶籍身份證的居民放寬為“一證一摩”,但不得注冊登記小型客車。
順德區方面,則在9月1日起,除大良、容桂、樂從外的七鎮街戶籍居民,只要擁有摩托車駕駛證,且名下沒有摩托車的,就可以購買一輛摩托車入戶。
此外,為城市提供基礎服務的郵政快遞、搶險救災、治安管理等行業,將納入特種行業摩托車管理。獲批的特種行業摩托車使用單位要統一安裝紅底白字樣式的“通行證”和外觀標識上路行駛,使用人員也要統一著裝和攜帶上崗證行駛。
擴展資料:
珠三角“限摩”城市盤點。
1、廣州:2004年,廣州正式公布摩托車限行方案,開始分路段、分區域、分階段逐步限制摩托車行駛。2007年1月1日起,廣州全面禁摩。
2、深圳:2003年10月30日到11月3日,深圳在特區內部分道路禁摩,寶安龍崗兩區國道、省道以外區域道路禁止異地摩托車行駛。2004年5月1日,禁摩范圍擴大。
3、東莞:2007年7月,東莞全面“禁摩”方案出臺,規定從2009年9月1日起,在劃定的東莞市行政中心及32個鎮街中心區域禁止摩托車行駛。
4、珠海:1998年,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將“禁摩”寫入條例。2002年,珠海西區曾短時間開放摩托車上牌。
5、惠州:2003年8月起,惠州不再對三環路以內戶籍居民發放新的摩托車牌。2013年4月3日起禁止三環路以外居民摩托車入內行駛。
6、中山:限制摩托車總量和限制外地摩托車在中山市道路行駛。
7、肇慶:2010年肇慶提出逐步出臺相應措施淘汰城區摩托車,目前不再上新牌并禁止外地摩托車在城區行駛。
8、江門:對摩托車未作任何限制。
參考資料:人民網-今起佛山中心區全面禁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