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怎么處理2019年?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分析: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處理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因酒駕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 交通肇事罪 。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