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可以打幾次臨時牌照
機動車可以申領三次臨時牌照。
臨時牌照是紙質的機動車號牌能讓新購車輛在未正式注冊上牌時上路。它由公安車管部門發放有效期一般不超三十天。
臨時牌照分行政轄區內、跨行政轄區、試驗用、特型機動車這四種用途和有效期不同。行政轄區內的通常用于本地有效期不超十五天跨行政轄區的適用于跨地區有效期不超三十天。試驗用和特型機動車的針對特定情況。
比如未銷售的、購買等方式獲得尚未注冊登記的、新車出口銷售的、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因特殊情況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等需要申請臨時號牌。
要注意臨牌申領不得超三次且領到正式號牌三天后即使臨時號牌還在有效期也不能用了使用臨時牌照時要遵守交通法規并盡快辦正式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