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級有哪些新規定
駕駛證降級新規定主要針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駕駛人,有多種情形會導致降級。
新規定下,若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卻未構成犯罪,或者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又或是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車輛管理所便會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通知其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若未在規定時間辦理,注銷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將公告作廢。而且,降級是逐級進行的,最低降到C1 ,每次僅注銷最高級別準駕車型。此外,自愿申請降級也有新規,無論年齡,個人可按需自由選擇降級等級,不受時間限制,按流程填寫申請表、提供相關材料即可。
駕駛證降級新規定既涵蓋因特定違規行為導致的強制降級,也包含自愿申請降級的情況。這些規定旨在規范駕駛行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讓駕駛人更加重視駕駛證的管理與使用。